酒坊雅号

年份越高,酒越醇厚,真的是这样吗?

消费者内心深处对“酒是陈的香”这一理念的高度认同,推动了白酒市场对于“年份酒”概念的追捧。当前,越来越多的白酒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打出“年份牌”,随之而来的“年份酒”市场乱象也引发了行业相关人士的担忧。

自本世纪初“年份酒”市场出现火热局面之后,大量企业不断加入,竞争的白热化使得部分企业为了盈利而剑走偏锋。这种“无序”已经存在近二十年,造成的乱象发展至今,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。

乱象其一:“年份酒”成为一个营销噱头。“年份酒”本来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,也是表意非常清晰的一个词,容不得半点含混模糊。在国际烈性酒行业,“年份酒”一向是被严格执行的一个统一标准,在有的国家甚至上升到立法的高度。但在国内白酒市场的当下,“年份酒”却逐渐成为一个与“酒体”无关的纯粹的营销概念、营销噱头。

乱象其二:浮夸不实。15年、30年、50年……陈酒,最受消费者诟病,有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因此被消费者告上法庭,酒企的答辩让消费者大跌眼镜:陈年酒标注的年份并不对应酒体储藏的年限,只是为了区别口感,业内普遍采用较新的基酒加入“调料”般使用的“N”年原酒勾兑。这样的“年份酒”逐渐成为一个与“酒体”无关的忽悠,成了产品价格升级的数字游戏、年份的攀比游戏,酒企与销售商获取了超额利润,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。

乱象其三:“年份酒”的行业监管还有待强化。前面说到,通过无形之手,市场经济自身具备一定的自我调节和规范能力,但时间上却难免滞后,所以,市场监管还需要有形之手。具体到白酒行业的“年份酒”监管就更是这样。如果长期性地监管缺位,则必然是鱼龙混杂并最终劣币驱逐良币。我们白酒行业,在“年份酒”问题上则长期处于规则不明、各自表述、自由发挥状态。

不过,虽然看到上述众多“年份酒”乱象,但也欣慰地看到,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准备,中国酒业协会从去年开始已经推出我国“年份酒”团体标准和相关规则并逐步推行,假以时日,相信必有大成。

一方面“年份酒”的产品价值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,另一方面“年份酒”的市场供应却乱象种种真假难辨。在此背景之下,酒坊雅号酒遵循古法,以高温制曲、高温堆积发酵、高温取酒工艺为基石,端午制曲、重阳下沙、一年生产周期、二次投料、九次蒸煮、八次发酵、七次取酒,酒浆正好吸纳四季之灵气。此后酒浆再按轮次、酒精浓度、典型体、生产日期的不同进行分类,装入酒坛长年贮藏,历时五年后方可出厂。在漫长而神秘的生物反应过程中,各种有益的微生物尽数罗置于酒中,酿成地道酱香酒。

好喝酒.喝好酒.酒喝好,就在酒坊雅号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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